|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财经纵览 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促进先进优质生产要素高效顺畅流动,有效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部署健全四个机制等一系列改革举措。 《意见》涵盖价格改革、价格调控、价格监管等价格工作各领域,部署健全四个机制,即健全促进资源高效配置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服务重点领域发展和安全的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的价格调控机制、优化透明可预期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 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方面,《意见》提出了三项重点举措。 一是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分品种、有节奏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稳妥有序推动电能量价格、容量价格和辅助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探索建立促进改革平稳推进的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二是加快重点领域市场建设。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优化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监管等规则,夯实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有序发展油气、煤炭等交易市场。完善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健全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推进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培育多元化竞争主体。完善售电市场管理制度。 三是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价格政策,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有效规范自然垄断企业经营范围,防止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加强输配电、天然气管道运输等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 创新价格引导机制方面,聚焦完善农业价格政策、健全能源价格政策、健全公用事业价格机制、完善公共服务价格政策、创新公共数据价格政策五个重点领域发挥价格引导作用,着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其中,健全能源价格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完善新能源就近交易价格政策、工业重点领域阶梯电价制度,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建设绿色能源国际标准和认证机制,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创新公共数据价格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加快制定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政策,促进公共数据安全高效开发利用。 完善价格调控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价格政策与财政、货币、产业、就业等宏观政策协同发力,提升价格总水平调控效能。同时,夯实重要商品价格稳定基础,并强化重要商品价格调控。 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方面,《意见》提出,综合运用公告、指南、提醒告诫、行政指导、成本调查等方式,推动经营主体依法经营。防止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开展恶性竞争。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线上线下、现货期货联动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抓好《意见》组织实施,逐项细化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目标举措,统筹推进价格改革和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政策衔接和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同时要强化上下联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抓好落实,推动改革举措尽快落地见效。 于祥明 近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防治并举、标本兼治,标志着我国涉企收费监管进入了更加规范化的新阶段。 明确重点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涉企收费监管工作。近年来,国家持续整治涉企违规收费,总体看,涉企收费秩序明显好转,收费项目逐步减少,收费行为更加规范。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具有复杂性、反复性,一些领域和地区违规收费行为仍时有发生,有的利用强势地位或信息优势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成本通过收费转嫁给企业,有的借助行政权力和影响力“搭车收费”,有的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设置不合理收费项目或收取过高费用,这些行为加重了企业经营负担,也破坏了营商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涉企违规收费源头治理、协同治理、长效治理,更好稳定各类经营主体预期、提升发展信心,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指导意见》,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指导意见》着力健全涉企收费监管制度,加大违规收费治理力度,强化防治、常治、惩治、根治,提出7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要求各部门、各省份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现目录清单全覆盖,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二是完善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工作机制,对新出台涉企收费政策严格评估审核,对存量涉企收费政策开展专项整治,违法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三是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常态化宣传解读,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企业推送相关收费政策并解疑释惑。四是健全涉企收费跟踪监测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和企业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企业关切的问题,探索通过开展价格、成本调查等方式,引导有关涉企收费主体合理合规收费。五是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问题线索闭环处理机制,综合采取市场、行业、信用监管等手段,加大对违规收费主体的惩戒力度。六是加强相关领域收费规范,围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的企业等问题多发领域,进一步推动深化改革、清理违规事项、规范收费行为。七是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加快推动制定修订价格法、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指南、社会团体会费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度。 坚持问题导向 《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有关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举措。如针对涉企收费政策数量多且分散、服务内容不清晰,企业查询难、维权难的问题,提出建立目录清单制度、做到“清单全覆盖”,明确收费项目对应的服务内容;健全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实现问题线索闭环处理,着力解决企业普遍反映的痛点、难点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治根治本的难度较大,监管效能和协同联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杨娟表示,《指导意见》从建立全链条长效监管体系、推进相关机制改革和法制建设,以及健全多部门多层级协同联合监管机制进行突破,为各部门和地方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提供框架思路指导。 《指导意见》将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作为治理涉企违规收费的突破口,要求各部门、各省份都要建立相应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同时,要求清单必须包含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水平等基本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动态调整,让企业明明白白、一目了然。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处长黄进表示,涉企收费一张目录清单全覆盖,旨在公开透明晒出收费项目,推动社会监督和收费主体自我约束,避免乱收费和隐性收费。各省级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尽快摸清涉企收费项目底数,抓紧制定政府部门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推动政策尽快落实落地。 中国企业联合会雇主工作部主任张文涛认为,涉企收费涉及领域多、范围广,违规收费行为具有分散、广布、多发的特点。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是优化营商环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的重要举措,为企业提供了一条制度化、体系化、稳定且畅通的渠道,企业投诉能得到有效回应,受到侵害的权益能得到及时救济提供保障。同时,政府部门及时掌握企业关切和诉求,有助于提升涉企收费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突出标本兼治 《指导意见》构建预防与惩治相协同的监管机制,不仅强调“治”,对已经发生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进行坚决治理、对违规行为“零容忍”;而且强调“防”,充分体现“治未病”的理念,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降低违规收费滋生空间,从源头上、日常中预防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的发生。 “一些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相对多发,从深层次看是一些行业体制机制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指导意见》突出标本兼治,综合利用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加大对违规收费主体的惩戒力度,着力“治标”;同时注重推动完善体制机制,铲除滋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的土壤,长远“治本”。 据介绍,与以往相比,《指导意见》有3方面特点。一是全链条治理。《指导意见》重点任务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事前建立目录清单和完善评估审核,事中加强常态化宣传解读和跟踪监测,事后完善问题线索的收集和处理机制,形成对涉企收费的全过程闭环监管。二是源头治理。针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违规收费多发领域,通过规范行业管理、推进行业改革实现源头治理,同时推动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三是协同治理。治理乱收费问题涉及部门多、领域广,需要各部门协同发力才能取得实效,《指导意见》注重强化部门协同,明确责任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从政策层面把住“第一道关口”,才能从根本上治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指导意见》提出,完善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工作机制。对于增量收费政策,出台前必须严格论证,确有必要出台的,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加强对其合法性、公平性、社会预期影响等方面的评估审核。对于存量收费政策,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对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王振霞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是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涉企收费改革实现从“减负治标”向“制度治本”转变。 熊丽 4月2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2025年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出台乱收费行为处理办法、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新一轮十大重点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联席会议召集人、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李乐成主持会议并讲话。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辛国斌通报了2024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考虑。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胡彬郴,审计署党组成员、副审计长王本强提出工作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密切配合,聚焦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完善涉企行政事项清单、整治涉企违规行为、优化企业服务等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减税降费和降低成本取得新突破,涉企违规事项治理取得新进展,企业服务水平取得新进步。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当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要聚焦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查封等“四乱”问题,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出台乱收费行为处理办法,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行为,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纠错问责机制。要聚焦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开展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严格源头管理,加大对新增拖欠的惩戒力度,建设国家统一的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健全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强化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要聚焦企业成本负担重问题,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组织实施新一轮十大重点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强化制造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支持,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真找问题、找真问题,把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各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的工作着力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抓好统筹协调,强化部省联动,开展减轻企业负担综合督查,督促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组织好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积极发挥协会、专家、媒体等方面的作用,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系统合力和全国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李雁争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4月9日下午主持召开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听取对当前经济形势和下一步经济工作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张斌、李迅雷、沈建光、万敏、郑津、彭志辉、王钻等先后发言。大家认为,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向新向好,发展新动能加快壮大。虽然外部环境变化带来不少困难,但我国经济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发展前景长期看好。大家还就应对外部冲击、推动经济持续向好提出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专家和企业家发言后,李强说,今年的形势比较特殊,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沉着冷静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一季度经济运行延续回升向好态势。同时要清醒看到,外部冲击对我国经济平稳运行造成一定压力。我们对此已经作了充分估计,做好了应对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准备。我国的发展从来都是在克服困难挑战中前进的,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就一定能够化危为机,推动中国经济行稳致远。 李强强调,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做好二季度和下一步经济工作尤为重要,各项工作都要持续加力、更加给力。要实施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靠前发力推动既定政策尽快落地见效,根据形势需要及时推出新的增量政策,以有力有效的政策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要做大做强国内大循环,把扩大内需作为长期战略,加大力度稳就业促增收,在抓好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同时加快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以高质量供给引领需求、创造需求。要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深入落实各项支持性政策,着力规范涉企执法,进一步解决账款拖欠、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实打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努力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服务。 李强希望广大企业家厚植家国情怀,积极应变局促发展,做强做优做大企业,为国家发展大局多作贡献。希望专家学者发挥专业优势,围绕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多提前瞻性、建设性意见。 吴政隆参加座谈会。 近期,多个国际机构和经贸专家表示,全球贸易秩序正面临严峻挑战,可能延缓全球经济复苏进程。商务部如何看待当前外贸形势?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副司长肖露4月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世界经济正面临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尤其体现在贸易领域,产供链稳定受到了威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更广泛的“贸易战”将导致贸易壁垒增加,并据此将2025年全球经济增长率下调0.2个百分点至3.1%。但是与此同时,OECD也充分肯定中国经济政策提振效果,将中国经济增长率上调了0.1个百分点。这“一升一降”体现出,国际社会看好中国经济,对中国发展前景的信心不断增强。 “中国超大规模市场潜力不断释放,稳经济、稳外贸政策接续发力,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并没有变,中国外贸也有信心、有底气面对各种风险挑战。”肖露指出,“今年以来,中国外贸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但是也要看到,广大外贸企业勇于开拓创新,各项便利化政策措施持续落地显效,中国外贸韧性不减,进出口已经实现了平稳开局。” 肖露表示,中国外贸有信心、有底气面对各种风险挑战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我们有稳固的“基本盘”。2024年,中国货物进出口连续跨过两个万亿级台阶,达到43万亿元人民币。出口国际市场份额稳中有进,有望达14.7%左右。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近70万家,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超八成,广大外贸企业在丰富的外贸实践中、在开拓和拼搏中锤炼了韧性、增强了实力、积蓄了动能,这是中国外贸最坚实的基本盘。 我们有充沛的“新动能”。“创新”已经成为中国外贸的鲜明底色,通过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的持续转型升级,中国产品的创新力已经得到全球消费者的青睐,小到咖啡机、扫地机、布料纤维,大到电动汽车、船舶飞机、工业机器人,尽显“科技范儿”。中国新业态的潜力仍在持续释放,跨境电商为全球的消费者创造了更为便利的购物体验,也支撑了它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动能。 我们有开放这一“重要法宝”。中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中国已成为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与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23个自贸协定,2024年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占比首次超过50%。中国将坚定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定维护全球贸易秩序,和更多贸易伙伴携手合作、实现共赢,为全球贸易增长注入更多的稳定性力量。 张翼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并部署了五方面23项重点任务。《意见》有何深意?如何更好地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4月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和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任咏梅、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司长蒋平就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并答记者问。 李春临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取得了信用信息共享水平大幅提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完善、信用促进融资步入机制化轨道、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标准化基础不断夯实、诚信文化氛围日益浓厚等五方面的积极成效。但同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社会信用体系提出了新要求,相关制度规则需要进一步完善,为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方面继续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都是制约民营中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李春临表示,民营中小微企业资产和财务实力偏弱,如果金融机构无法掌握企业更多维度的信用信息,很难提供充分的融资支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推动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建立了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在国家层面实现了包括企业登记注册、纳税、社保、住房公积金等74项关键涉企信用信息的机制化归集共享,支持接入平台网络的金融机构经授权查询使用有关信息。截至2025年2月末,银行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累计发放贷款37.3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9.4万亿元,有力服务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提升信息共享质效、优化平台服务功能、强化数据应用和产品开发三方面,继续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李春临表示,在提升信息共享质效方面,在持续扩大归集共享范围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信息归集共享质量,确保共享信息内容准确、字段完整、更新及时。在优化平台服务功能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提升平台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依托平台为企业提供更为丰富的金融产品,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报告和信用评价服务,推动惠企政策通过平台在线办理,对经营主体直达快享。在强化数据应用和产品开发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国家信用信息归集加工联合实验室,深化关键信息开发利用,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符合民营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 同时,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因缺乏抵押担保导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依法建设了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一步提高了担保交易的效率和透明度,提升了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可得性和便利度。任咏梅表示,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创新搭建了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帮助金融机构为缺乏信贷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提供首次贷和信用贷。截至2024年末,资金流信息平台已为5600万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了信用档案,覆盖资金流账户8800万个。 “社会信用体系与融资活动关系是非常紧密的,也是相互促进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给小微企业融资营造了良好的环境。”蒋平表示,金融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归集共享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作为提升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的重要抓手。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按照“保量、提质、稳价、优结构”的总体目标,继续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更好满足守信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严厉打击信用修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信用修复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也是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建立信用修复制度是为了给予失信主体改过自新的机会,推动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李春临表示,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制度和措施,提升企业信用修复效能。但是也要看到,修复规则不统一、部门之间协同不到位、第三方机构与政府部门信息不同步等问题还比较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意见》作出了明确部署。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重点从统一规范、强化协同、加强监管三个方面落实好相关要求。 首先,在统一规范方面,李春临提到要做到“三个统一”——统一公示窗口,明确“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行业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公示本部门领域之外的公共信用信息,解决多头公示带来的信用修复难题;统一受理渠道,按照“前店后厂”模式,由“前店”“信用中国”网站接收信用修复申请,再按照“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推送给“后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让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实现信用修复集成办、高效办;统一修复规则,按照过罚相当原则,根据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统一设置公示期限和修复条件,在提高信用监管精准性的同时,最大程度减轻经营主体负担。 其次,在强化协同方面,李春临介绍,信用修复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对提升企业信用修复效能和用户体验至关重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推动“信用中国”网站与行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实现企业一次修复、多系统自动共享。 最后,在加强监管方面,李春临介绍,一些第三方机构信用信息更新不及时,甚至要求有偿修复,还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谎称能够“提前修复”大肆敛财。“信用修复是政府向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下一步,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信用修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信用修复环境。”李春临说。 构建全方位的信用激励政策环境 信用建设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石,更是实现惠民便企的关键路径。《意见》提出要构建“全方位”的信用激励政策环境,明确了激励举措既要有政府层面也要有市场和社会层面,既要有政府部门参与,也要有平台企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的加入,形成全方位的守信激励大格局。 “在实践中,各地方和有关部门也形成了很多很好的激励应用场景,惠民便企取得了积极成效。”李春临举例说,比如,浙江省大力推进“信用+公共服务”,在“信用+审批”场景中,为全省121个系统的政务审批提供信用核查服务3433万次,支撑对信用良好的主体实行“容缺办理”861万次,即对缺少材料但做出按期补全承诺的经营主体,先行受理其申请。在“信用+就医”场景中,推行就诊结束后一次性付费,累计金额已经达到了24亿元。再比如,江苏省鼓励招标人接受投标人以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全省共91万投标人使用信用承诺书,减少经营主体资金占用1687亿元。 在谈及未来是否会推动更多守信激励政策时,李春临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更好发挥信用奖惩制度在信用体系建设上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信用社会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让守信、用信成为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自发选择。 交通运输部门也持续推动信用监管,在守信激励上发力。 “截至目前,交通运输领域已经建立了970多万个经营业户,3200多万名从业人员的‘一户式’信用档案,广泛应用于各地区、各领域。我们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关联度,支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守信激励优惠待遇、‘信用+’应用场景等纳入分级分类监管,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和风险,为守信企业减负松绑。比如,在水运管理方面,江苏、浙江、山东、广西等地,以及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等单位,根据船舶过闸的时长、合规行为、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等动态增减分,建立信用档案,通过‘奖优罚劣’规范过闸行为,提升过闸效率,效果非常明显。”刘鹏飞表示,长期以来,交通运输领域持续拓展信用评价的应用范围,推动信用评价结果依法公开,并同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挂钩,积极发挥了信用便民惠企的作用。 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此次《意见》是继2014年国务院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及2022年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之后,中办、国办再次发布的一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站在崭新的历史起点上,必将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吴限 岁正阳 为稳步推进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更好便利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4月1日发布《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拟将前期试点较为成熟的高版本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通知》提及,支持各地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按照通知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下称“资金池业务”)。其中,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深圳十地的资金池业务,按现有规定办理,不适用通知规定。 从主要内容来看,《通知》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资金池政策框架。针对目前资金池版本较多、本外币分头管理问题,《通知》将本外币资金池业务纳入统一政策框架,进一步便利其资金划转和使用,同时鼓励以本币开展资金池业务。操作上,由各地外汇局分局“一个窗口”对外,统一接受企业备案、变更申请等,减少企业“脚底成本”。 二是对相关跨境资金流动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在跨境资金流动管理上,《通知》基于资金池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分别设置外债和境外放款集中管理公式,对资金池相关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必要时可通过调节有关参数实现跨境资金流动逆周期管理。 三是完善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知》明确高版本资金池业务具体办理要求和数据报送义务,各地人民银行分行、外汇局分局将加强统计监测,强化风险评估,开展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近年来持续升级扩围。此前,为便利跨国公司集团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已分别出台人民币、外汇跨境资金池业务相关政策。 2021年以来,为更好支持企业用好资金池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积极探索资金池政策合并方案,推动高、低两个版本的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其中,高版本资金池主要服务于大型跨国公司,特点是门槛较高、资金划转额度高、便利度高。2021年3月,在北京、深圳两地各选择5家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跨国公司进行试点,并于2022年升级扩围至8+“2”个地区,包括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和深圳。2024年12月,按照“迭代升级,梯次推广”的思路在上述10个省市全辖进一步升级试点政策。 范子萌 4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经济运行呈现多方面亮点。 “今年以来,随着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逐步落地,叠加去年出台的一揽子增量政策及存量政策落地见效,一季度经济实现良好开局,发展态势向新向好。”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表示。 创新动能不断积蓄,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一季度,我国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4%,延续较快增长势头。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技术应用业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2%和11.6%,反映数实融合持续深化。科研技术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9.6%和11.4%。 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一季度,节能、环保等绿色技术推广服务同比分别增长28.7%和17.8%。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向好,太阳能发电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2.3%。受绿色出行需求带动,新能源车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8.6%。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表示,系列数据表明,我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在加速深度融合,绿色低碳转型的内驱力不断增强。 制造业“压舱石”作用凸显。一季度,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8%,占全国销售比重达29.1%,较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为经济持续增长提供重要支撑。 服务消费增势较好,新兴消费展现较强活力。在首个“非遗版”春节假期消费带动下,一季度,服务消费同比增长5.3%。 一季度,在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带动下,全国企业采购机械设备金额同比增长11%,延续去年较快增长势头。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表示,企业采购机械设备较快增长将推动技术升级提速,提高劳动生产率,助力装备制造业发展,从而提高中国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受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加力扩围带动,电视机等家用视听设备零售、冰箱等日用家电零售同比分别增长29.3%和38.4%;与家装相关的家具零售同比增长15.9%;新扩围的手机等通信设备零售同比增长27.3%。 交通物流保持通畅,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稳步推进。一季度,交通运输物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8%,其中多式联运、快递服务同比分别增长22%和20.6%,反映新形态新模式运输承载能力增强。全国省际贸易销售额占全部销售收入比重为40.2%,较上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反映省际间商品服务贸易较为畅通。 “一季度交通运输物流业较快发展,有力保障了商品要素资源的畅通流动。”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经济学家汤继强认为,省际贸易销售额占比提升,说明区域间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加畅通。 董碧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