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它抓住了中心建设过程中凸显中国特色和对标世界最高标准的关键要素,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放在了重中之重的地位。当今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和竞争力,高度依赖“金融体系的多元化建设、金融机构的专业化能力和社会责任优先、功能互补创新引领的业务和产品的开拓”这三大元素支撑的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环境再加上我们越来越重视的制度保障、监管到位、高效服务等政府担当的重要功能,形成了更为显著的“三位一体”中心建设的协同效应。
从全球国际金融中心的历史经验来看,确保国际竞争地位的关键因素就是要全面发展,形成有机统一体。这次上海总结过去的宝贵经验,充分重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生态环境培育的意义。不仅重视补短板强弱项的必要性,而且更加强调了中国特色、协同发展、功能互补、监管到位的“一致性”效果。所以《条例》通过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内在所包含的“三位一体”良性发展规律,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分工有度、相互辅佐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战略体系,和与之配套彰显效果的技术保障体系,充分反映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这一中国特色。
《条例》阐述了“五个中心”建设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不可脱离的强大经济基本面和强大经济实力构建的基础。它们之间形成的协同效应,不仅能夯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国际业务和产品创新,而且也是人民币国际化赖以生存的业务场景。同时,它又能反过来为我们主动拓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影响力奠定坚实的基础。所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也要把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五篇大文章”融入进来,以此发挥“五个中心”建设的协同效应。
具体而言,我们要把科技金融场景融入到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来,充分利用好国家给予上海科创板的政策红利,赋能上海品牌、中国品牌、上海价格、中国价格,以此打造上海国际经济中心的核心竞争力,由此也能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所需要的真实的业务场景。同时,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发展也带来了更下游的贸易结构的优化和拓展,从而摆脱过去仅靠成本优势做的附加价值较低的加工贸易,和技术“卡脖子”带来的贸易竞争力下滑的劣势,这也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业务创新和市场开放乃至人民币跨境使用的能力奠定厚实的基础。同样,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业务机会、业务方式和业务渠道,也因为数智经济和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业务的不断出现,而发生量和质的双重变化,这些结构变化同样会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格局和动能产生巨大的影响。《条例》为配合这样的转型和协同效应,也做了大量业务创新安排。
第三,《条例》充分体现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肩负国家打造金融强国的使命,尤其是通过制度型开放、负面清单和中央给予上海深化改革开放的政策红利等新动能和科技发展的新实力,去构建内外循环业务场景所形成的、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必须具备的强大的全球“网络效应”,从而提升捍卫中国发展的金融安全和捍卫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能力,实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人民币国际化有机统一的宏伟目标。
有了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又有自身竞争力提升的强大实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就能更好地发挥人民币国际化所承担的“货币锚”功能,更有利于世界经济长期繁荣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打造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核心竞争力。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除了金融生态环境打造需要发展直接金融,培育高水平的金融人才队伍,以及加快金融业务和产品的创新与市场开拓之外,还需要尽快把临港新片区、浦东陆家嘴等“业务走出去”的便利性和渠道的拓宽进一步强化,以满足日益上升的真实需求。同时,要利用科创板所提升的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以及绿色经济的能级和竞争力,打造“走出去”的企业所需要的国内技术和服务支撑的供应链生态体系,让国内专精特新企业也能够找到更广阔的市场,从而避免发达国家金融中心建设过程中所带来的国内产业空心化的结局。此外,要进一步利用进博会的开放窗口,衔接国内统一大市场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辐射功能,让海外投资的成果回流到国内广阔的市场。在此基础上,最大化利用跨国企业和中国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关系去拓展跨国企业之间的人民币“离岸业务”渠道——只有建立在我们主动为之的双循环市场活力的基础上,我们才能让离岸业务的发展更为广阔,国内货币政策和金融安全的稳定性也更加张弛有序,锚定金融强国建设目标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才更具竞争力。以上都能从《条例》中找到发展的具体途径和运行方式。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财税分享的实践与推进
摘要:作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试验田”,由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组成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承载着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探路先行、创新示范的使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导向率先推动税收征管一体化,并在区域内设置了“青吴嘉”先行启动区,在先行启动区内基本建成了跨区域“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的财税分享机制和税收司法共治机制。然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财税分享方面仍面临诸如税收信息共享共用的协作水平尚待提升、示范区内财税分享范围有限等困境。为此,可从以共同治理化解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困局、以数据治税推动税收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共用、以制度创新健全“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等三个方面进行完善,为更好助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关键词: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财税分享,税收征管,税收数据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地方税与转移支付的协同效应研究”(项目编号:20BJY229)、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税收分享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EYB0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设定了“示范先行”的探索路径,明确指出“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依照《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以下简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并且在示范区内设立了先行启动区。先行启动区包括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朱家角镇,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和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西塘镇(以下简称“青吴嘉”先行启动区)。本文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开展专题调研,梳理和分析了其财税分享的成果、困境,并提出了相应的优化建议,以期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税务融合向纵深发展,为长三角跨区域融合发展形成可供借鉴和复制的经验。
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财税分享的实践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财税分享是以“投入共担、利益共享”为基本原则,依托税收征管一体化与税收收入跨地区共享为两翼,推行税收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制度创新,进而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一)推进税收征管一体化
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税总函[2019]356号)①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函[2020]138号)②先后推出的征管服务措施形成了“16+10”税收服务支持体系。在“16+10”税收服务支持体系框架内,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以下简称“青吴嘉”)三地税务部门遵循“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基本理念,率先推动税收服务支持措施落地实施,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的税收“服务共同体”“征管共同体”“信息共同体”提供了可供复制的有益经验。
2020年8月,“青吴嘉”三地税务部门率先签订税收征管合作备忘录,明确信息报告、发票办理、信息查询和证明开具4大类15个涉税事项通办清单作为首批合作项目,随后迅速在长三角地区全领域内推广实施。2023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稽查局共同签订《长三角税务稽查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探索完善“青吴嘉”三地税务稽查一体化机制。随着合作不断推进,“青吴嘉”三地税务部门在互认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统一设立“一体化服务专窗”、互设离厅式自助办税终端等诸多服务举措方面,加大了融合办税进程,丰富了跨省办理业务和通办事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试点经验持续向长三角地区和全国复制推广,充分发挥了示范和引领的使命。
(二)探索跨区域“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的财税分享机制
在充分保障现有财力格局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原则,聚焦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落实增量财力共享机制,构建了跨省财税分享平台。2021年10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示范区执委会”)会同“青吴嘉”三地政府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区域财税分享实施方案(试行)》(示范区执委会发[2021]40号),拟定了跨区域财税分享的总体框架。在此基础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区域财税分享操作规程(试行)》(示范区执委会发[2022]51号)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共同账管理办法》(示范区执委会发[2022]50号,以下简称《水乡客厅共同账管理办法》)的印发,探索形成了跨区域财税分享机制,主要包括“水乡客厅”③新设企业财税分享、跨区域共投企业税收分享、跨区域共建项目税收分享、合作开发的重点园区分享、跨区域联合招商税收分享、跨区域协同迁移项目税收分享等6个方面。
目前,“水乡客厅”新设企业财税分享、跨区域共投企业税收分享和跨区域共建项目税收分享三项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三者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其一,“水乡客厅”新设企业财税分享以“共同账”的方式,专账记录“青吴嘉”三地财政投入和税收权益情况,并自2021年5月1日起在15年内封闭运行、专账管理,新设企业税收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由示范区执委会统筹使用;15年后,将结合综合用地面积、投资比例和常住人口数量等因素采用“因子分享法”④分享区域财税收益。⑤为此“青吴嘉”三地政府联合出台《水乡客厅共同账管理办法》,由示范区执委会建立“共同账”定期报表制度,全面反映“青吴嘉”区域内新设立企业税收收入及税收权益分享情况。其二,跨区域共投企业税收分享机制,主要针对由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的国有资本共同在示范区内主导出资成立的企业,或者由示范区内任何一地招商部门接洽落户的企业,对新增税收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纳入示范区“共同账”管理,统筹用于示范区范围内共建项目的建设运营,并根据出资比例予以财税收益分享。其三,跨区域共建项目的税收分享机制分为协同招商项目和协同迁移项目两种分享办法。协同招商项目是指由“青吴嘉”三地政府通过示范区跨区域招商平台联合招引的新设企业,采取协商方式确定地方财政分享比例。协同迁移项目是指“青吴嘉”先行启动区范围内因为产业结构调整、区域整体动迁、企业自身发展等原因引发的跨区域迁移。迁出后前3年年均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缴纳的税收,超过迁入地亩均税收标准地方实得的部分,由企业迁入地和迁出地分享,分享比例逐年调整,分别为第一年50∶50、第二年60∶40、第三年70∶30。
(三)建立税收司法共治机制
2021年6月,“青吴嘉”三地的税务、法院、检察院等九部门共同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税收司法精诚共治展望方案》,标志着示范区启动了包括“司法案件涉税证据调查合作机制”“司法执行案件合作机制”“破产案件涉税事项合作机制”在内的税收司法共治协作工作机制。协作机制建立以来,“青吴嘉”三地税务部门向示范区内公检法部门提供线索和涉税证据700余次,累计清偿税收债权2.38亿元,协助征缴税金9 800余万元,税收司法共治效率得到显著提升。⑥2024年4月,“青吴嘉”三地税务部门成立跨区域税务公职律师团队,配备税务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业务骨干力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争议解决。
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财税分享的困境
(一)税收征管一体化推进中基层税务机关面临工作困局
1.机构设置不同不利于协作办税。“青吴嘉”三地税务部门的机构设置并不相同,内设科室和派出机构均有所差异,特别是在基层税源管理部门设置上差异明显。吴江和嘉善税务部门的机构分工采取我国区县税务部门的常见设置方式,相对于市以上税务部门,区县局股室的设置更加精简,将涉及税种的业务合并到对应的税政股中;青浦税务部门的机构内设科室和派出机构与省市税务部门大体相同,在省市局的精细化处室分工基础上对个别科室进行了精简。在一体化办税过程中,基层税务机构设置的差异容易造成职能混乱和对口错位,当纳税人综合性涉税事项需要跨区域协作时,不利于涉税事项的快速解决,降低了税务行政效率。在分类分级税务管理上,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有必要对区域管理模式进行有机统一。
2.省际涉税信息互通共享不充分。对于基层税务机关而言,由于省际涉税信息互通共享不充分,征管协作中涉税信息难以实时到位。目前,金税三期等信息系统虽然实行全国统一模式,但数据库在税务总局层面集合生成,省际涉税信息交换并未完全打通,实践中很多信息共享和协作还是依靠电子邮件、人工传递等方式,效率较低。对于基层税务机关而言,便捷化信息共享渠道的建设不足,增加了跨区域税务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的难度,需要支持跨区域信息共享合作线上平台的建设。
3.跨区域税收风险管理不统一。长三角区域内总部经济集聚,跨区域经营的情况较为普遍,但因主管税务机关分属不同的行政区域,涉税信息相互隔离,税务风险管理难以做到全局性分析与判断,导致利用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对开环开发票、转换收入性质的情况时有发生。目前,“青吴嘉”三地税务部门较难共同推进风险预警提醒,也无法统筹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受困于省际涉税信息共享不充分,很难在全面分析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基础上,合理配置税收管理资源,实施有效的风险应对手段。
(二)税收信息共享共用的协作水平尚待提升
目前,长三角税收一体化形成了“国家层面顶层设计、三省一市探索实践和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先试”的跨区域协同发展实践路径,从征管、服务、执法等层面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合作机制,但是在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共用、税收分析、风险控制等层面的合作有待深入推进。在长三角电子税务局系统架构中的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和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建成了登录界面、业务内容和功能标准统一的“长三角电子税务局办税专栏”,集中展示16项征管服务和5项“一网通办”措施。但是“一体化”不是“一样化”,停留在外表形式上的一致并不能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实质性协作发展,一体化发展也不能靠文件通知生搬硬套,否则就会导致跨区域税收协作“失灵”。长三角地区数字经济优势在涉税信息共享方面依然有挖掘空间,“跨省通办”业务还可扩围,在共享税收经济信息、建立信息交换机制方面有待优化。
(三)示范区内财税分享范围有限
1.财税基础差异明显导致财税收益难以共享。“青吴嘉”先行启动区在建立区域内协同发展财税分享机制的过程中,最大的阻碍在于:青浦、吴江、嘉善三地地方财力差异显著,沪、苏、浙地方财政体制各有特点以及两省一市的财政扶持力度大相径庭。上海市属于典型的直辖市财政,浙江省采用“省管县”财政体制,因此青浦和嘉善涉及中央、省市、区县三个财政层级,而吴江涉及中央、省市、地市、区县四级财政。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分成为例,“青吴嘉”三地地方留成比例并不统一。上海市增值税收入在中央、省市、区县三级财政的分成比例为50%、17.5%和32.5%,所得税收入的分成比例为60%、20%、20%;江苏省增值税收入在中央、省市、地市、区县四级财政的分成比例为50%、20%、2%和28%,所得税收入的分成比例为60%、20%、2%、18%;浙江省增值税收入中央、省市、区县三级财政的分成比例为50%、10%和40%,所得税收入的分成比例为60%、8%、32%。⑦因此,青浦、吴江、嘉善三地的增值税的分成比例分别为32.5%、28%、40%,企业所得税分成比例分别为20%、18%、32%,三地的差距较为明显,如何协调三地政府间的财税收益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2.受制于行政隶属关系成本难以合理分担。在“青吴嘉”先行启动区内率先推出的财税分享机制,其创新之处在于“投入共担、利益共享”。但是“投入共担、利益共享”表达不够清晰、各地立场不够明确、程序上也缺乏必要的透明度,不仅容易引发地方政府之间财税利益的冲突与失衡,同时也未能有效发挥经济实力雄厚地区的“龙头”和“牵头”作用。目前,最大的困境在于由沪苏浙两省一市和“青吴嘉”三地共同出资交由示范区执委会统筹使用的资金缺乏合理分担的依据。遵循当前财政投入与未来税收收益相平衡的基本原则,当前投入大的未来分享税收份额也大,妥善处理好“牵头”与“配合”的关系,应该由财政能力和实力更强的地区承担更多的财政投入。
3.跨区域联合招商的激励有限难以“做大蛋糕”。自2020年起,在沪苏浙两省一市各级政府共同努力下,跨区域财税分享机制初步建成。在产业导入和城乡互动过程中,每年都会增加新设企业,但由于新增企业中纳税户占比较低,产生的税收收入规模较小,导致“青吴嘉”三地分成部分非常有限,特别是目前财税分享的资金规模也十分有限。主要是因为跨区域联合招商项目较少,“青吴嘉”先行启动区联合招商“合作”意识薄弱,招商激励有限,未能进一步“做大蛋糕”,未能有效结合本地区发展定位和区域优势进行一体化招商项目布局。
三、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财税分享的推进路径
(一)以共同治理化解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困局
1.趋同机构设置,统一区域税务管理模式。在理念上,长三角各地区税务机关应当坚持“共同体”意识,在我国分类分级税务管理的框架下,进行区域管理模式的统一。从有利于归口对接的角度调整基层税务机关的内设科室和派出,使其尽量保持一致,特别针对“青吴嘉”三地对于基层税源管理部门设定差异较为显著的现状,可在区县税务机关统一内设“税源管理股”。进入新时代以来,长三角地区进入全面合作与深度对接的融合发展新阶段,在长三角税收征管一体化推进过程中应该移除各种障碍携手共进。在共同治理模式下,可由沪苏浙两省一市协同配合选派人员组成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专门税务管理机构,制定统一的制度规则,探索最大范围内的服务资源跨域共享。
2.统一关联区域税收风险管理。长三角地区跨区域经营较为普遍,形成规模较大的共有税源,对于统一进行税收风险管理的诉求较为强烈。尽管依托共同治理推进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在政务服务、协同执法、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跨区域合作,但由于缺乏顶层设计的统一制度安排,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共同治理的整体效应难以提升,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很难共同推进风险预警提醒,也无法统筹开展税收风险管理。有些问题单靠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三地政府无法较好解决,为此,必须强化顶层设计和沪苏浙两省一市的协调。应该依托税务总局云平台大数据等数据资源,在长三角区域内开展共享风险模型,互换和互用涉税风险信息。同时强化协同治税,从省级层面统筹和分解跨区域涉税风险管理任务,避免基层税务机关对区域内跨地区项目或企业进行重复检查。
(二)以数据治税推动税收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共用
数据治税对于推动长三角税收信息跨区域互联互通与共享共用,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依托长三角区域数字产业优势,加快建设跨区域税收大数据和智慧税务中心,搭建长三角税收信息跨区域互联互通与共享共用平台。建议进一步夯实共建共享的基础性条件和建设环境,依托税务系统现有大数据资源、省级政务云资源、统一交换工具等,推动优势互补和资源整合,强化集中存储、加工处理、服务供给、安全防护等功能,建成安全可靠的长三角跨区域税收大数据管理体系。其次,优化“跨省通办”平台支撑和系统对接,逐步扩大“跨区域服务”和“智慧服务”业务范围,提升长三角跨区域涉税业务一网通办质量,推动税务执法、纳税服务、征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再次,发挥长三角区域拥有的信息化优势,增强“跨省通办”数据共享支撑能力,深化涉税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共用。依托税收大数据管理体系交换涉税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同时推进与税务征管协力部门相关数据的汇聚联通,逐步建立以涉税信息为主的长三角税收大数据资源库,持续推动多部门互联网数据共享的税收协同共治格局。最后,“盘活”税收大数据,持续优化长三角地区营商环境,强化涉税信息服务经济发展。通过优化数据驱动型的发展模式,长三角地区要更加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研判经济形势,紧密跟踪新经济新业态发展趋势,联合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加强税收数据与经济的协调性、匹配性,提升区域科学决策水平。
(三)以制度创新健全“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的财税分享机制
1.构建区域财政协同治理机制。区域财政协同治理是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要求区域内各地方政府间的财政管理进行理念变革与合作共管。一方面,建立地区公共产品保障水平的基本标准,实现长三角基本公共服务协同发展。建立地区公共产品保障水平的基本标准,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基于长三角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状态,保证在现有财税体制下最不发达地区也能具有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确定各地区税收收入规模的最低限度;二是为地区间和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提供量化标准,防止地区间公共产品提供不均衡。另一方面,强化区域财政专项基金建设,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进程,以长三角地区整体发展为目标,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2.以“统一”为基本原则突破行政边界分割。机制上,以“统一”为基本原则突破行政边界分割,优化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财税分享的制度框架,健全更加合理的成本分担、收益共享机制。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在项目安排与资源配置等方面凸显合力优势,客观上要求投入更多发展与建设资金,交由示范区执委会统筹使用。综合考量各地的经济总量、公共服务能力、基础设施水平等因素,可由沪苏浙两省一市以及“青吴嘉”三地财政分摊相应比例的投入成本。同时,借助市场化方式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吸引各类企业的投资,充实示范区一体化发展的“资金池”。
地方政府长期合作的制度基础是公正的利益配置机制。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应基于利益共享、多方共赢的分配理念,健全跨区域税收利益共享机制。首先,应以税收增量和新增税源分享为主。示范区财税分享机制对存量税收和增量税收不能“一刀切”,税收共享范围应该是原有企业的增量税收和来源于新成立企业的税源。其次,采取税收共享的动态调整机制。对于示范区新增税收的共享时间、分享比例规定不能“一成不变”,要视不同阶段而定。可以考虑在前五年内将地方税收主要用于示范区整体建设与发展,五年后税收在项目或企业所属地区与示范区内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最后,根据示范区融合发展过程中的具体合作模式,以及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共享税种和各个地方税种的具体特征分类设计税收共享方案。
3.加大跨区域联合招商激励。从“做大蛋糕”视角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应逐步扩大跨区域联合招商规模,出台跨区域联合招商激励政策,建立区域联合招商机制,形成招商合力。通过完善相应的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出台招商引资配套政策,组建专业化联合招商队伍,为促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能,增加“水乡客厅”新设企业、跨区域联合招商等项目数量。此外,“青吴嘉”税务部门应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园区建设、联合招商等,把合作开发的重点园区分享、跨区域联合招商税收分享和跨区域协同迁移项目税收分享落到实处。同时,要积极配合牵头的示范区执委会全面总结跨区域财税分享机制落实情况,对扩大跨区域财税分享机制创新应用范围等开展前瞻性研究,深化财税分享结果运用。
注释:
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税总函[2019]356号)推出的16项征管服务措施包括:企业跨省迁移业务、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跨省房产土地税源管理、制定“首违不罚”清单、制定“最多跑一次”清单、制定通办清单、共用动态信用积分、共认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共推风险预警提醒、推动实现智慧办税、推行统一纳税咨询、推进大企业纳税服务、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扩大优惠备案改备查范围、对标提升税收营商环境、联合开展税收经济分析。
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函[2020]138号)推出的10项征管服务措施包括:提升税收大数据服务能力、深化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探索推进纳税申报预填服务、简化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办理流程、加快土地增值税免税优惠办理、推进服务贸易对外付汇便利化、统筹开展税收风险管理、推进税收政策执行标准规范统一、构建统一的税收执法清单体系。
③“水乡客厅”位于沪、苏、浙交界处,是依托长三角原点,由两省一市共同打造的功能样板区,也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核心中的核心”。
④“因子分享法”是指考虑综合用地面积、投资比例和常住人口三项因子,以50∶40∶10的权重计算“青吴嘉”三地的税收权益。
⑤唐珏岚,崔晓露.【光明论坛】携手共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图景[EB/OL].(2023-11-15)[2024-04-25].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23/1115/c40531-40118468.html.
⑥郝玲阁.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协作再“上新”[N].中国税务报,2024-04-23(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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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李俊英 杨春雨 刘鹏
对京津冀优化空间布局、交通一体化、产业协同发展、区域协同创新、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协同开放等重点领域进行系统性的归纳总结
为了全面梳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进展和成效,并展望今后一个时期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前进方向,围绕优化空间布局、交通一体化、产业协同发展、区域协同创新、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协同开放等重点领域作了系统性的归纳总结,并从学术探讨角度就培育京津冀区域不同层次的经济增长极、规划建设现代化都市圈和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等方面做了比较深入地研究。
新中国建立以来京津冀区域合作的历史演进
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之前,河北主要为北京、天津提供能源、原材料及农产品等,北京、天津根据计划为河北提供工业品。其中,1958~1966年,天津为河北省省会,为带动全省发展,天津钢铁、制药、纺织、胶片等行业的工厂迁出了100多个。20世纪70年代,中央提出各地建立自己的工业体系,燕山石化、石景山钢铁厂等项目在北京相继投产。这一时期,中央根据新中国成立后国民经济恢复发展的实际需要,统一部署重大经济生产活动和全国的物资分配,引导各地区加快经济建设。
改革开放后开始探索经济协作。1980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提出“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保护竞争、促进联合”,支持鼓励跨区域开展多种形式经济联合。在这一背景下,京津冀三地经济协作逐步推开。1981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和内蒙古共同协商成立了中国第一个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即华北经济技术协作区。1986年,环渤海地区15个城市共同发起成立了环渤海地区市长联席会,主要是进行物资交换和经济协作。同年,河北省委、省政府在廊坊召开了环京津地区经济协作座谈会,确立了河北省依托京津、利用京津、服务京津、发展河北的对内开放总体思路。1988年,在燕北经济协作区(1986年)、燕南经济协作区(1987年)的基础上,北京市与河北省环京地区的保定、廊坊、唐山、秦皇岛、张家口、承德等地市组建了环京经济协作区。这一阶段京津冀区域合作从不同层面建立起了相关协作组织及机制,主要围绕物资交换调剂与供应保障展开,行业企业层面具体执行操作,有着较强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色彩,也为后期区域合作积累了经验。
在世纪之交开展了关于首都经济圈的研究和讨论。早在1982年《北京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中,就提出了“首都圈”的概念,内圈由北京、天津和河北的唐山、廊坊、秦皇岛组成,外圈包括承德、张家口、保定和沧州市。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批复中明确指出,北京的经济发展,应当同天津、唐山两市以及保定、廊坊、承德、张家口等地区的经济发展综合规划、紧密合作、协调进行。但很长时间内,以首都圈建设为主题的相关工作并没有实质性进展。1996年,《北京市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首次提到“首都经济圈”的概念,以北京、天津为核心,包括河北省的唐山、秦皇岛、承德、张家口、保定、廊坊和沧州。随后为研究推进首都城市的现代化国际化建设,在20世纪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清华大学吴良镛教授主持开展了《京津冀北(大北京地区)城乡空间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规划“大北京地区”,即由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等城市所统辖的京津唐和京津保两个三角形地区,在空间上以京津双核为主轴,以唐保为两翼,疏解大城市功能,调整产业布局,发展中等城市,增加城市密度,构建大北京地区组合城市。
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召集北京、天津、河北及秦皇岛、承德、张家口、保定、廊坊、沧州、唐山等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了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研讨会,会后发表了《廊坊共识》,其中提到启动京津冀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05年,国务院批复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提出加强京津冀地区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镇空间与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的协调发展。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唐山召开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工作座谈会,就做好区域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进行交流,听取有关省市的意见,正式启动了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十一五”期间,京津冀三地积极推进首都圈规划工作。到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牵头启动首都经济圈规划编制工作,由此也掀起了一轮关于首都经济圈的大调研大讨论。虽然较长时间内京津冀区域规划一直未能正式推出,但关于首都经济圈、京津冀都市圈、环首都经济圈等概念的提出及有关规划研究工作的开展,为促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调研时提出,要谱写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京津“双城记”,同年8月在北戴河主持研究河北发展问题的会议时提出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强调“京津冀协同发展意义重大,对这个问题要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由此,正式拉开了新时代京津冀三地合作发展的新篇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大大超越了过去京津冀三地合作的范畴及深度,立足当代国情特点、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需要,不仅是要解决北京“大城市病”问题,更是要探索出一条内涵式集约发展的新路,还要探索跨行政区协同发展的有效路径,立意高远、内涵丰富,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体系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纲领性文件,勾画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壮丽蓝图,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各项工作的基本遵循,是汇聚全社会力量、形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强大合力的行动指南。《规划纲要》明确,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解决北京“大城市病”为基本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重点突破,坚持改革创新,立足各自比较优势、立足现代产业分工要求、立足区域优势互补原则、立足合作共赢理念,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京津冀城市群建设为载体、以优化区域分工和产业布局为重点、以资源要素空间统筹规划利用为主线、以构建长效体制机制为抓手,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着力构建现代化交通网络系统,着力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着力推进产业升级转移,着力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着力加快市场一体化进程,加快打造现代化新型首都圈,努力形成京津冀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新格局,打造中国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带。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要遵循五条基本原则,一是改革引领,创新驱动;二是优势互补,一体发展;三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四是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五是统筹推进,试点示范。京津冀整体定位是“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区域整体协同发展改革引领区、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在重点任务方面,要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三个重点领域集中推进,力争率先取得突破。
以推进实施《规划纲要》为工作主线,统领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制定了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分工方案,深化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京津冀三省市均出台了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和支持政策,促进地方规划及各专项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以《规划纲要》为基本遵循,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了《“十三五”时期京津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三省市也编制了落实功能定位的方案。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出台了交通、产业、土地、环保、教育、水利、卫生、城乡等八个专项规划,被称为“四梁八柱”,逐步构建起目标一致、层次明确、互相衔接的规划体系。
京津冀交通一体化
交通一体化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先行领域,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到2030年要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京津冀三省市牢牢把握交通的基础先导作用,着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截至目前,干线铁路和城际铁路主骨架基本建立,多层级的轨道交通网络初具规模,公路交通网络日益完善通畅,机场群、港口群建设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四横、四纵、一环”的京津冀网络化综合运输通道格局基本形成,初步构建了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
根据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目标,在“十四五”期间,京津冀将围绕“支撑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化布局”“打造世界级综合交通枢纽”“提升区域运输服务一体化水平”等重点任务,全力推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取得新突破。在做好京津冀区域自身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同时,更要加快完善陆空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以机场为核心的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打造融合高铁、城际轨道、机场快轨、高速公路等多种交通设施互联互通的现代化立体交通网络,切实提升京津冀区域沟通联系国内外的枢纽功能。
下一步,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将聚焦四大领域推进:一是支撑服务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扎实推进雄安新区交通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交通建设。二是构建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轨道上的京津冀”,完善便捷通畅公路交通网,建设世界级机场群和港口群,加快推进北京、天津等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三是提升运输服务品质,积极发展旅客联程运输、货物多式联运,深化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动交通运输绿色智能安全发展。四是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支持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完善一体化发展政策,加强法规标准统一。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以来,各方面在紧紧抓好非首都功能疏解这个“牛鼻子”的基础上,京津冀三地着力加强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建设,加快产业疏解平台搭建,产业分工协作格局初步形成,有力促进了特色优势产业的集聚发展和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中央和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产业协同发展的政策举措,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保障体系。三省市以搭建产业合作平台为抓手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区域产业的专业分工,探索多元主体积极创新合作模式。京津冀产业布局分工趋于明朗,在加快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高精尖”产业体系构建的带动下,北京产业高端化趋势越发明显,天津立足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功能定位,着力加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河北近年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万企转型”和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成效显著。
在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应该看到的是,由于各自产业基础不同、科技创新能力落差较大以及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畅等因素交织影响,三地产业协同发展面临产业梯度落差加大、技术成果转化“蛙跳”、区域产业链和创新链联动发展不足、津冀产业同构化加剧、中低端承接竞争等突出问题,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依然任重道远。
下一步,要在三地初步形成产业分工和协作发展基础上,顺应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趋势,坚持产业高水平转移和高效率承接相结合,不断提升津冀两地产业与首都产业分工协作水平,促进跨地区产业链加快构建。聚焦做大做强钢铁、汽车、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新能源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推动产业空间布局优化调整,依托龙头企业的上下游带动和产业发展平台的规模集聚优势,加快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势产业集群。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和资源要素禀赋,优化产业布局,构筑互利互赢的产业链合作体系,促进三地产业链共建、供应链共享、价值链共创,加快互利共赢的产业链合作体系构筑,推动京津冀产业协同朝着更加均衡、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方向迈进。坚持京津冀“一盘棋”,着力打破“一亩三分地”,积极推动要素资源自由流动,加强区域产业生态系统共建共享,助力京津冀产业一体化发展。
京津冀协同创新
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关键在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通过改革制约协同发展的障碍,建立更加有利于打破行政壁垒的制度供给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实效的基本经验。在中央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京津冀三省市、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进京津冀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积极进展。三省市之间建立了常态化的党政一把手联席协商机制,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转移配套等方面建立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了综合配套改革机制,并以北京市通州区与河北省三河、大厂、香河三县市为重点,推动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突破。
与此同时,为促进京津冀创新协同发展,三地政府创新协作日益深化,创新载体共建初见成效,创新资源共享成果日益增加。2015年10月,京津冀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在北京亦庄成立,聚合首都金融、科技、人才等服务资源,促进三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信息资源共享程度加深。2017年,京津冀三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规划(2017~2030)》,这是我国首个跨区域的人才规划,为人才交流搭建了平台,创新人员共享机制日益完善。总体上看,京津冀三地在创新环境、创新资源、企业创新、创新产出和创新效果等方面协作日益深化,京津冀创新协同度不断提高。
但也应该看到,2014~2020年,京津冀地区创新环境和能力提升的同时,地区间差距也逐步拉大。首先,在R&D人员全时当量和R&D经费等创新投入的绝对值上差距扩大,如2014年北京R&D人员全时当量与天津和河北的比值分别为2.17和2.43,2020年则分别为3.71和2.69。其次,在创新产出方面,天津和河北创新产出增长速度虽然较快,但是与北京之间的绝对差距仍旧在拉大。再次,京津冀地区各创新主体之间联系较欠缺,研发高度依赖于自身投入,产学研协同创新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京津冀协同创新进入改革攻坚的关键性阶段,应进一步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着眼于破除制约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直面协同发展中政策错位、衔接不顺等问题,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完善财税分配制度,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全面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优化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抓住核心技术创新这个“牛鼻子”,在“卡脖子”技术领域取得更多突破,争取尽快在核心技术上实现“弯道超车”和国产自主可控替代,以强大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赢得未来发展主动权。着眼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按照“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定制创新链、产业链延伸融合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快建立开放创新网络,加大与国内其他地区创新合作,积极融入并引领国际创新网络。
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
京津冀地处华北平原,区域内自然地理要素较为齐全。山区是整个京津冀的生态屏障,在防风固沙、雾霾防控和涵养水源上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平原地区自然生存条件较好、生产建设成本较低,是人口集聚和城市发展的主要区域。京津冀濒临渤海,有着长达640千米的海岸线,京津冀海域自然地理系统以生产生活的拓展和承载为基本功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下,各有关方面围绕京津冀地区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生产生活绿色发展等方面出台了多项政策,为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构建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京津冀三地树立和强化绿色发展理念,主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力度,签署了《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不断加大联合执法督导和治理力度,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共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以大气治理为例,三地政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26讲话”精神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协同发展的新思维,大气污染治理从各自为政的模式逐步转换到联防联控模式,三地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相互支持、砥砺前行,不断推动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深化。但面临的挑战仍然很多。长期以来,由于京津冀资源禀赋、要素投入和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三地环境污染的区域性、叠加性、外部性特征与行政分割化、属地碎片化的治理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始终存在。“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将进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新阶段,在继续加强传统环境问题和常规污染物治理的同时,治理的重点也将逐步拓展至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
在推进京津冀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过程中,需要坚持“扩大环境容量、提高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理念,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精准实施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协同治理,不断扩大绿色空间,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升级,高效开展区域协同共治,推动京津冀地区实现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转化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优势,以生态文明责任为核心聚合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力量,形成多措并举、多方参与、良性互动、协同协作的大环保格局,不断提升环境治理效能。坚持区域统筹、流域统筹、陆海统筹、城乡统筹、环境与发展统筹,形成三地协同治理的生态环境管理新模式,在监管能力、投入机制、全民行动等方面形成突破。遵循生态环境的自然性,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实施差异化优化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
京津冀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促进公共服务共享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大任务。2015~2020年三省(市)在公共服务领域先后出台了20多项政策,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构建创新发展共同体以及推动区域试点示范,为三地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深入合作建立了通畅的渠道,为促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奠定了制度基础。北京、天津、河北三地不断加强公共服务交流合作,创新合作模式,扩大合作领域,随着一批重点公共服务工程项目推进实施,公共服务重点领域共建共享水平取得明显进展。京津冀公共服务领域协同发展在教育、卫生、养老等方面先试先行,对接效果较为显著,显著缩小部分公共服务领域省市间差距,合作共建、协同共享的态势初步形成。但是,目前京津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公共服务共建共享面临标准化建设不完善、合作协调机制不健全、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公共服务管理仍存在盲区等突出问题,满足京津冀地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能力需持续提升。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迈向更高水平,需要聚焦短板问题、创新模式、完善机制,加快实现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普惠均等。一是要实施“补短板”行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全面建设城乡居民社区15分钟公共服务圈,构建高效协同的多领域跨区域公共服务管理体系。二是要实施“缩差距”行动,构建高效畅通的教育协同机制,以加强政策衔接、推进交流协作和创新合作模式来缩小区域内部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将京津冀医疗卫生共享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实现社会保障互联互通,推进文化旅游协同发展,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要实施“提品质”行动,搭建“康、教、娱、养、居”优质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康”全覆盖、“教”育均等、“娱”乐全民、“养”有所供、“居”有保障。
在政策举措方向上,应紧扣体制机制创新、要素保障、生产供给、共享模式、监督评价等关键环节,系统推进京津冀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不断增强公共服务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落地实施的支撑能力,聚焦京津冀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稳步提升整体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向共同富裕的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京津冀高水平开放合作
京津冀区位优势显著,创新要素集聚,产业基础雄厚,综合实力较强,具有全方位对外开放的综合优势。京津冀以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加快推进各类对外开放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全方位、多层次区域开放合作格局,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京津冀已初步形成以机场群、港口群、海关特殊监管区等为主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平台体系,伴随着对外开放交通枢纽能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不断提高,国际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京津冀协同开放的支撑体系已逐步完善。通过建立重大平台协同联动机制,深入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持续推进与国内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合作,京津冀区域合作及协同开放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在不断增强高端资源要素集聚功能,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开放实验,持续加强对外经济联系的多方面工作,国际开放合作规模持续扩大,京津冀开放合作取得显著成效。
当前,我国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性增多,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政治化、本土化、区域化、多元化发展趋势明显。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地区相比,无论是从开放规模、开放强度还是开放层次而言,京津冀仍存在明显差距,京津冀内部开放发展水平同样差距明显,制度型开放发展水平还有待提高。受传统的以地区生产总值为中心的经济考核体系和政绩衡量标准影响,京津冀内部及与国内其他地区合作受行政壁垒及体制机制制约明显。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京津冀区域对外开放提出了新要求。京津冀应坚持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并行,对内合作与对外开放并重,切实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打造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以开放促合作,以开放促协同,在高水平开放合作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新突破的必由之路。京津冀区域应着眼打造衔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枢纽桥梁,进一步增强提升对外开放门户功能,合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开放合作促进高质量发展。强化与环渤海地区、长三角、粤港澳地区以及中西部地区的合作,服务做强国内大循环,切实提升参与国际大循环的竞争力。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不断畅通海陆空对外交流通道,拓展国际经贸合作,促进人文交流合作。针对开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体化发展水平不足、区域合作动力不强、协同开放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应进一步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先行先试探索,以提高区域内部一体化水平带动提升协同开放能力,积极推进建立环渤海地区合作机制,推动建立完善区域协同开放互利共赢体制,切实提升京津冀整体对外开放合作水平。
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理事长、二级研究员 肖金成;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张燕
综合考察一系列“网红”城市的建设路径,可以发现偶然背后的必然规律,基本遵循“地方文化特色鲜明的话题引爆社交媒体传播——多元化文旅产品与服务确保游客高质量体验——政府高水平执政与治理提供保障”的路径
网红城市,需要力促游客从“始于好奇”向“陷于文化”“忠于体验”转化,才不致“昙花一现”
从热度持续不退的西安、重庆、长沙、苏州,到2023年爆火的山东淄博、福建泉州、贵州榕江县、天津、广东南海、河南洛阳和开封,再到2024元旦期间的哈尔滨以及后续的天水麻辣烫……城市的“网红”效应不仅带来了海量游客,为当地带来可观的文旅消费收入,还改变了民众对地方的刻板印象,提升了民众对当地的形象认知,成为城市塑造新形象,吸引新消费,引领新时尚,培育新业态的难得机遇,甚至成为城市营商环境的整体检验和城市管理者治理能力的集中测试,为“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开辟了可借鉴的新思路和可持续的长线路径。
得到验证的“网红城市传播”模式
近几年,越来越多的城市经由短视频平台的口碑传播和乘数效应开启了“出圈”之路,尤其是地方文旅经济借势而上,打造出一个个人们争相“打卡”或“种草”“拔草”的“网红”目的地。
综合考察一系列“网红”城市的建设路径,可以发现偶然背后的必然规律,基本遵循“地方文化特色鲜明的话题引爆社交媒体传播——多元化文旅产品与服务确保游客高质量体验——政府高水平执政与治理提供保障”的路径。
首先,在传播渠道和过程上,短视频因其内容新奇、节奏明快、叙事简洁、内容模态丰富,成为近年来城市传播的“引爆点”。如“村超”是因为一位村民踢出一脚“世界波”的草根球员“超神表现”,重庆是因为李子坝站的“轻轨穿楼”的“未来”科技感,西安是因为一首《西安人的歌》及其作为背景音乐的城市景观。研究显示,城市的背景音乐(BGM)、饮食(Eatings)、新鲜景观(Scenery)和高新科技设施(Technology)构成的BEST要素最具短视频传播价值。另外,城市的品牌打造需要建立从“网红爆款”到“长线IP”的思维。如哈尔滨早在2023年年初就开始运用新媒体平台多维度宣传旅游,策划了很多高流量的IP,比如“逃学企鹅”“歌声里的黑龙江”等,这些IP逐个引爆黑龙江的旅游市场。网红城市要主动求新求变,让最广泛的老百姓都成为主动传播的自媒体。贵州榕江县长徐勃说:“让手机成为新农具,数据成为新农资,直播成为新农活”。榕江一直在引导和培训大量的草根乡村网红,民族服饰、乡村非遗、地方美食等都成为网友关注和购买的对象。
其次,城市的“网红”传播需要依托城市的地方文化特色和精神品质,为城市打造“城设”——即城市的“人格化设定”。例如,哈尔滨的文旅产品中,冰雪大世界、中央大街、冻梨、索菲亚大教堂、东北洗浴等都是网络热词。而且,要认识到随着以“地方风物”为资源打造网红IP的边际效益递减,游客对情感体验的需求上扬,网红城市IP逐渐由“物”向“人”转移,特色文化与地方精神成为新的网红景观。如天津“跳水大爷”们二十年如一日的业余爱好火爆起来,更多是其在跳水前喊出那句“生存1分钟,快乐60秒”所反映的松弛和快乐,幽默的天津市民形象使之成为一种景观,打动了屏幕前的观众,吸引游客亲身探访。
最后,城市需要建立“以游客为中心”的服务思维,文旅部门牵头提供高效保障。正如哈尔滨“花式宠游客”让游客称其具有“讨好型市格”一样,“流量”的承载一方面看城市的文旅产品供给能力,更关键还要看城市的承载能力和过硬的服务品质。这要求城市能够实现精细化管理,持续优化游客体验。如河南光山主推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提出全县政府部门都要“以90公分眼光看世界”,为孩子们提供周到服务,2023暑期的丰富活动得到大量亲子游客的好评。
将流量转变为地方发展的内生力量
打造网红城市IP成为当前地方文旅经济发展的重要路径,但我们也要认识到其中存在一些必须重视的问题或应对的挑战,例如:如何真正将“网红”打造为“长红”IP;如何借力城市热度塑造和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营商环境,建立高效服务型政府;如何在城市IP塑造中守正创新,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借助城市IP打造推动地方“创生力量”,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内生动力等。针对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个角度着手,将流量真正转变为地方发展的内生力量。
第一,坚持以守正创新的方式打造城市IP,以优秀文化涵育城市IP的地方性、故事性与人格性。
借助国潮、游戏电竞、剧本娱乐等新兴消费的发展契机,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梳理研判地方季节性传统文化娱乐项目的转化机制,打造一定地域内共享的文化仪式。从地方史志、民间传说、文艺创作中为地方文化IP提供强地方性、可转化表达的文化基因;增强游客对文化消费场景的黏性,提高复游意愿和复游率,在以服务、体验构筑游客对当地的情感认同基础上,应重视具有故事性、情节性的文化消费场景的打造,并增加其在产品体系中的比重,借认同维系地方的垂直消费市场,从而为地方带来持续的客流量。
第二,以社交媒体为主要平台,筑牢城市传播的群众基础,畅通城市IP“出圈”的传播渠道,打造城市IP的亲和力、感召力和传播力,强化其国际传播能力。
要高度重视地方居民本地文化知识和自觉传播意识的培育,积极在公共文化设施与机构中开展蕴含地域性、地方文化特色、礼仪规范、民风民俗、民间曲艺的节日庆典、民俗展演、院团表演等各类活动,提升居民对本地文化的了解和认同,自发担任城市代言人与推荐官,在口口相传中构筑庞大的传播网络基础。重视打造运营具有反差性、新奇性、话题度的地方事件,使之契合以Z世代为代表的传播主体的个性特征,在引起共鸣的基础上促使其参与传播网络。重视网红博主在城市推介上所具有的“以点带面”能力,在打造城市IP过程中,积极发展有影响力的国内国际社交平台上的网络红人担任城市美景代言人和推荐官,促进更多粉丝群体向地方游客的转化,加强优质文旅产品的国际传播。
第三,加强地方政府文化资源IP化的运营能力,围绕城市IP推动文旅产业链的补链延链强链,用网红流量激活地方创生的内驱力。
网红城市,需要力促游客从“始于好奇”向“陷于文化”“忠于体验”转化,才不致“昙花一现”。国内城市需要进行深入细致规划,发展精品化的主文化场景与多元化的副文化场景,推进特色文化的商品化和市场化,如推进地方场景与文化仪式融合,推进文化体验与文旅线路融合,满足游客对“吃住行游购娱”等基础需求之外的研学、休闲、亲子、猎奇、康养等多样需求,打造“人无我有”的标杆性文化场景。要着力提升城市IP运营能力,鼓励以城市核心文化IP为母体发展配套的文化产业链;构建本地文化资源价值评估体系与文化资产数据平台,加强地方文旅部门作为文化资产持有方与国土资源、市政、园林绿化、交通运输、商务、物价等空间资源持有方、市场监管方等部门之间的协同决策机制,建立城市运营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引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营商环境”等相关绩效衡量指标,突破过去文旅部门主导的体制机制,共同促成文旅消费和网红城市IP作为“地方创生”的内在驱动力。在更广泛的维度上,城市间还应重视合作,以高铁等交通线性融合方式凝聚城市间合力,构筑超级IP,共同讲述地区故事,形成大IP带小IP的区域良性发展格局。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长聘副教授 张铮
企业管理 摘要:成本核算与控制是保障企业经营稳定性、提升企业经营效益的重要措施。面对企业外部竞争日趋激烈的发展趋势,企业迫切需要基于精细化管理理念开展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工作,加强业务流程控制,及时发现与解决成本管理中的问题,以此获得较高的成本控制效果。基于此,本文分析了精细化管理背景下企业成本核算与控制现状,总结了成本核算与控制制度、方法、流程、体系、考核五个方面的问题,并围绕这些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可行性较高的优化措施,旨在将精细化管理理念有机融合于各个管控过程,提升管理效益,降低企业运营管理成本,从而推动企业向低成本、高效益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精细化管理,成本核算,成本控制 0 引言 当前社会分工不断细化,要求企业通过全面、深化的管理,满足时代发展需求,构建一个涵盖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完善内控控制体系,进而节约企业管理成本,实现企业最大化获取经济利益的目标。其中成本核算与控制是企业降本增效的重要方法,将精细化管理理念融合应用于成本核算与控制过程,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成本核算工作,能够推动企业成本控制严格、全面落实,可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提供保障[1]。 1 精细化管理下企业成本核算与控制现状分析 1.1 缺乏健全系统的成本核算与控制制度 制度是管理措施落实的依据与保障。精细化管理背景下,企业需要构建完善的成本核算与控制制度,方能保障成本管理精细化、深入化开展。然而当前阶段,一些企业所制定的成本核算与控制制度相对陈旧,未能迎合时代发展变化同步更新制度内容。这是由于企业领导及基层员工未能认识到成本核算与控制的重要性,无法对企业发展形成自我约束。然而当前阶段企业成本控制内容日益复杂,工作难度越来越高,成本控制规模逐步增大,如果企业没有完善的制度作为约束,可能会出现成本核算过于随意或核算内容有所重复的现象,可能会削弱企业成本控制的实际成效。 1.2 成本核算方式单一 由于不同企业的发展特征不一,企业选用的成本核算方式并不完全一致。部分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方法选择时除了自身发展实际外,还会考虑到行业独特性,必要时可能需要结合运用多种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从而确保企业成本控制需求得到有效满足。然而当前阶段,一些企业的管理层为简化成本核算工作,采用的是单一化、陈旧的成本核算方法,不愿主动更新核算方法,也未能整合多种成本核算方式,没有根据行业企业特征从多元化成本核算方法中挑选契合自身发展需求的具有针对性成本核算方法,导致企业成本核算工作出现了准确度不足、核算效率低下等问题,从而给企业成本控制的精细化实施带来了阻碍。 1.3 成本核算管理过程规范性较低 对于企业成本控制而言,成本核算属于基础性、重要环节,需要企业保证成本核算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开展,方可为成本控制过程精细化实施提供保障,才能获取精准、有效的成本控制数据。然而部分企业的成本核算能力偏低,没有正确认识到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导致企业无法规范化、标准化开展成本核算,这会增大成本核算难度,降低成本核算效率[2]。同时,一些企业所应用的是传统手工为主的成本管理模式,未能迎合时代发展趋势将信息化系统应用于成本核算过程,往往是根据成本核算人员的经验与习惯进行成本核算,会由于成本核算管理过程规范性不足而导致核算结果与实际出现较大差异。 1.4 精细化成本核算与控制体系尚不健全 企业立足精细化管理的视角展开成本核算与控制,根据自身发展实际、结合战略发展规划、考虑到实际需求,创建一个可行性、科学性高的精细化成本核算与控制体系。然而部分企业在成本管理过程中未能以精细化管理理念为基础,调整与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因而存在内部管理结构混乱、管理环节重复等问题,致使企业运营管理成本无法最大化降低。与此同时,部分企业成本核算与控制中还存在资源配置不科学的问题,缺乏专业的成本管理人才,且未能及时更新优化信息化管理系统,导致成本核算准确性不足,阻碍了企业精细化成本核算与控制体系的科学建设。 1.5 未构建科学的精细化成本控制考核激励机制 成本核算与控制效果优劣与否需要企业在事后通过考核与评价得出。因而企业除了要构建精细化成本核算与控制制度、体系之外,还需建设科学、可行的成本核算与控制成果考评机制,通过严格考核、有效激励,引导员工主动配合与参与成本控制工作。然而一些企业的成本核算与控制考核激励机制未能发挥实效。一方面,部分企业未在绩效考核体系中将成本核算与控制作为重点,没有结合各部门特点设定具体、量化的考核指标,导致绩效考核的实施成效达不到预期。另一方面,一些企业未建立精细化成本核算与控制考核激励机制,没有根据各部门成本控制执行效果给予员工奖励与惩罚,致使员工主动控制成本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企业成本管理精细化工作开展成效[3]。 2 基于精细化管理的企业成本核算与控制的优化措施 2.1 构建完善的精细化成本核算与控制制度 完善制度、做好保障,是确保企业成本核算与控制工作精细化开展的关键所在。企业应立足自身发展实际,引入精细化管理理念,打造一个细致、完善的成本核算与控制制度,为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工作的科学开展提供依据与保障。首先,企业应帮助内部成员形成精细化管理意识,树立起良好的成本控制理念,领导层主动为制度建设提供政策、资金与人力扶持。同时,企业需要对自身成本管控需求进行分析,科学设定成本核算与控制目标,应面向员工宣传企业战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引导企业领导及员工强化精细化管理理念,并将这一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根据制度要求落实成本控制任务。如企业可以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多元化的活动,将基于精细化管理理念的成本核算与控制纳入企业文化,强化员工的精细化核算与控制成本能力。 2.2 引入与整合先进成本核算控制方法 成本核算的精准性、高效性取决于所用的核算方法是否先进与科学。因而企业需要摒弃以往单一、陈旧的成本核算方法,结合企业特点、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科学筛选契合自身成本管理精细化开展需求的先进成本核算方法,以此提高成本核算的质量及效率。如可采用作业成本法,此方法是基于动因分析展开成本核算的方式,可针对每一个影响成本的因素展开分析,既能明确企业成本产生原因,还能快速识别成本控制重点。企业运用此种方法既能减少资源损耗,同时也能保障企业增值效果。由于每一种成本核算方式优势各异,在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适用性不一。因而企业可对多种不同的成本核算方式进行整合,通过结合运用,实现优势互补,为企业成本核算工作规范化、高效开展提供保障。在综合运用多种成本核算方法时,企业需要精准把握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并详细分析各种成本核算方式的优势及缺陷,根据成本核算的精细化需求,合理组合与搭配成本核算方法,从中找出最佳组合,以此保障企业成本核算工作的细致、准确、高效开展,从而为成本有效控制奠定基础[4]。 2.3 规范成本核算管理流程 成本核算过程是否规范与标准,会对精细化管理理念的融入效果、最终的成本控制成效产生直接影响,为此精细化管理理念下企业需要加强成本核算过程管理,对现有流程进行合理优化,删除一些冗余流程,并对部分重复性工作内容进行合并,在成本核算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上尽可能提高成本核算的效率,为精细化管理价值最大化展现提供保障。首先,企业需要全面、详细收集成本相关信息,做好这些信息的整合与统计,夯实成本核算的信息基础。其次,企业需要有效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加快信息化成本管理系统建设,以先进技术为支持推动成本核算流程的推进;可以创建成本核算模型,打造风险评估模型,从而提高企业对成本核算情况的了解度,并着眼于细节,精准辨识成本核算过程潜在的风险隐患,提前制定好可行性高的风险应对措施。另外,企业需要科学分配各部门的成本管理责任,搭建部门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推动成本核算信息全面共享,防止因信息遗漏造成成本核算结果失真。此外,企业需要将成本预算融到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过程,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进行全过程管控,以月度、季度为单位展开成本执行效果分析,通过预警机制科学构建,保障成本核算工作规范、科学开展。 2.4 构建精细化成本核算控制体系 2.4.1 调整成本控制模式、优化组织架构 企业构建成本核算体系时应将精细化管理理念下的成本控制原则及要求纳入考量,需要在科学制定成本控制目标的前提下,采用实时、动态的成本控制措施,将合理控制成本、保障经营管理实效作为成本核算与控制的核心,立足企业发展实际,对现有成本控制模式进行合理优化与调整,既要立足整体、也要着眼于细节,从不同维度分解细化企业经营管理目标,找出成本控制中的制约因素,并在精准控制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确保成本控制精细化、高质效开展。同时,企业需要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优化,防止由于组织架构过于臃肿而限制成本管理措施落地。如企业可以积极推动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实施业财融合策略,并以此为基础开展成本核算与控制,以此保障成本核算与控制工作高效开展。 2.4.2 科学配置资源,加强对会计准则分析 为确保成本核算与控制体系科学构建与规范运行,企业需要优化资源配置模式,夯实财务人员的专业基础,还应加强新政策及新会计准则的学习与解读。首先,企业应深度分析新会计准则,了解其中有关政策内容变化,以提高企业成本核算准确性。同时,企业还要提高对相关政策关注度,应深入分析税收相关政策要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实现成本核算、成本控制过程的精细化控制,有助于节约企业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2.5 制定与推行精细化成本控制成效考核激励机制 企业考核与评价成本核算执行效果,是判断成本控制成效的重要方式。企业应立足工作实际,按照由下而上、由上而下两种逻辑筛选与设置成本核算与控制成效考核指标,以获得企业领导层、基层员工的共同认可;同时还要根据目标、流程、责任、成效等多方面因素设定具体的考核标准,以此保障成本控制考核的客观性与科学性。企业需要落地奖罚制度,针对年度成本控制情况优于上一年度的部门或岗位,给予相应的奖励,而对于本年实际支出成本高于预算指标的部门或岗位,应先分析成本超出预算的具体原因,如果是由于成本核算不当、成本控制执行力度不足等原因引发的成本超出预算,则需对责任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惩罚。为此,企业需要制定与推行完善、系统的成本核算与控制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在薪酬激励、晋升激励等多种方式结合运用下,督促各部门及各岗位人员主动践行精细化管理理念,有效开展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工作。 3 结语 现代企业发展过程中,精细化管理理念的引入,可为成本核算与控制过程实施提供可靠的指导,以此实现提高企业竞争力、保障企业持续发展的目标。基于此,企业需要掌握自身精细化管理理念融合应用于成本核算与控制工作中的问题,从制度建设、方法优化、流程规范、体系完善、考核激励五个方面有机渗透精细化管理理念,有效解决企业成本核算与控制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制度滞后、方法陈旧、管理无序、体系缺失、缺乏激励等问题,在精细化管理理念作用有效展现下,提升企业成本管理成效,为企业长效发展提供充足、持续的资金保障。 参考文献 [1]钟丹丹.精细化管理下的企业成本核算与控制实践分析[J].财会学习,2023(28):101-103. [2]龚晓静.精细化管理下的企业成本核算与控制实践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3(6):98-100. [3]潘玉梅.对于提高民营企业成本核算效果的探讨[J].首席财务官,2023,19(4):116-118. [4]王敏.成本核算与控制问题探究:以A公司为例[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3(1):76-78.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安慧 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不仅给企业带来了全面、可靠的数据,也给企业带来了新挑战。怎样才能更好地利用大数据,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也成为研究的重点。本文以物流行业为例,首先对大数据的基本概念进行概括,然后对大数据技术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进而剖析了物流企业财务管理所面对的挑战,最后从四个方面给出大数据背景下物流企业财务管理变革具体解决策略。旨在辅助物流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高效稳定开展以及推动整个物流企业持续发展。 一、大数据含义 所谓“大数据”,就是指包含的数据量非常庞大,庞大到不能透过主流软件工具,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达到获取、管理、处理、并将其整理成能够帮助企业更主动地进行经营决策的信息。因此,它也被称作“巨量资料”。其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来适应数量庞大、高增长率和种类繁多的信息资产。随着企业发展变得更加现代化,大数据在各行各业的运用也越来越多,其中在物流企业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物流企业在使用大数据时,存在着一定的限制和需求。所以,物流企业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网络数据信息处理体系和平台,以此建立起一个庞大的数据信息库,这样才能保证信息技术的甄别工作能够继续进行。然而,要想完成这样一项繁杂的工作,仅仅依靠传统工作的方式是很困难的。所以,企业必须对各部门的信息处理能力和综合能力进行有效提高,同时还要对大数据进行科学合理的运用,以推动企业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大数据对企业财务管理的意义 (一)提高防控风险的能力 随着大数据的发展,扩大了企业信息的渠道,让企业可以利用各种渠道来获得有效的信息,从而可以解决由于信息不准确、信息虚假而造成的错误决策等问题,还能够有效地降低由于相似的事件给企业带来风险的可能性。目前而言,物流企业应当学会充分利用大数据,将市场信息和风险信息进行汇总,在此基础上,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做出有针对性的计划和决策。此外,利用大数据,物流企业还可以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减少风险发生概率提高企业对风险的控制能力。 (二)提高信息的精确度 在大数据环境下,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变革,可以提升企业的信息准确性。随着大数据信息化的发展,企业在财务工作中的管理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原来单纯的对记录进行筛选,变成了对信息的智能的筛选,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对财务信息进行归类,降低了对财务数据的处理困难,充分调动了财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对于物流企业而言,大数据时代企业通过对数据库进行收集和运营,还可以让企业在某种意义上对市场的真实信息和状况有更多的认识,从而让企业在市场上有更明确的定位。 三、大数据背景下财务管理面临的挑战 (一)管理理念有待改变 随着信息水平的发展,信息设备已经成为非常常见的工具,但是一些企业对这方面的认识却很少。目前我国大部分的企业对财务管理缺乏创新观念,出现了许多问题而导致这一现象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企业对财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在大数据技术逐渐被广泛使用的今天,将大数据技术运用到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可以让企业的财务管理变得更加高效,有效优化企业结构,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但是,这些优势在当今的企业中并没有得到充分的普及,导致企业财务管理的形式相对单一,效果自然难以满足企业当前的需求,影响了企业后续的发展。 (二)财务数据安全性保障缺失 随着物流业的发展,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会产生许多财务数据。而在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已经成为人们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企业需要在互联网环境下工作,所以许多工作数据都很容易被窃取。对于企业而言,财务信息是对其经营情况的反映,同时它还可以根据企业的发展策略,做出相应的调整。因此,如果企业的财务信息被泄露,将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另外,企业在对数据进行分析时,数据的正确性也无法得到保证。尽管大数据在目前的市场中发挥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但它的一个先决条件就是,数据的真实性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随着目前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许多信息中都或多或少存在着假象,信息的安全性也不能得到保障。所以,在此种情形下,企业如果放任不管,就会给企业的未来发展产生影响。 (三)风险意识有待加强 在现代企业的发展进程中,风险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但现阶段,许多物流企业的管理人员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缺乏对风险的认识,以及缺乏对风险的识别,这些都限制了财务管理风险工作效率的提高。在大数据环境下,企业经营活动所涉及的数据信息具有多维性,数据数量巨大,信息解读复杂,增加了风险问题出现的概率。在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过程中,一些物流企业因为自身的原因,存在着对风险控制的不足,这就导致了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和效率越来越差,同时也会大大地降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企业的长期发展也产生了很大的不利影响。 四、大数据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变革策略 (一)更新管理理念 财务管理理念是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工作的重要因素。在大时代的背景下,要推动财务管理工作与大数据技术的深度融合,就必须加快财务人员的思想观念的变化。以物流企业为例,传统的管理方式对企业存货、库存管理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在传统管理模式下,很容易造成仓库的积压、物资的保存等问题。首先,这就要求企业管理者需认识到财务管理观念的重要性,要主动认识到在大数据环境下,财务管理工作发生的改变,并对最新的管理理念进行学习,从而提升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关注。同时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信息传达给下面的人,从而让企业的员工对新型的财务管理理念的要求有一个更好的理解,财务管理的认识更加深入。其次,企业还应该加强对新型财务管理理念的宣传,创造出对其重视的工作氛围,利用工作环境氛围的影响,来加强员工的思想意识。最后企业可将新型财务管理意识培养与企业文化建设进行融合,从而对企业员工的财务管理意识进行加强。以此,来加深他们对新型财务管理理念的理解,进而实现对传统管理理念的转变。 (二)加强财务数据安全保障 企业的财务数据可以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进行真实的反映,这不仅有助于内部管理人员了解自身的经营模式,也可以帮助外部投资者进行估值。保障财务数据安全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但是,大数据技术是以无线网络和计算机软件为基础,将大数据技术运用到财务管理中,必然会给企业带来网络信息安全的风险,从而对企业的财务数据的安全性产生影响。所以,企业应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加强,保证企业的财务数据的安全性,为企业的财务工作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首先,要加速物流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通过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和更新,可以增强企业对外部风险的抵御能力,从而将原来的系统缺陷进行弥补,减少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营和维护费用,提升了财务数据的安全性。其次,要有计划地开展信息安全教育活动。管理人员要做好活动反馈调查工作,将员工反馈和后续财务数据安全管理效果作为依据,对信息安全教育内容调整,加强信息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再次,企业的管理人员应该对财务数据的管理制度和规范进行改进,让财务人员能够根据标准和规范来完成数据的上传和保存,并做好财务数据的备份工作,从而使财务数据的安全性得到提高。最后,企业有关部门应该定期派遣专门的技术人员,对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进行安全性检测,检测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通过对ERP、预算系统和会计系统等系统的更新,来保障了企业财务数据的安全。 (三)构建新型财务风险管理体系 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财务风险的识别、预警和防控是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传统物流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更注重在风险出现之后,如何对其进行控制和补救,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风险预警防控措施还不够健全,不能有效地减少财务风险对企业经营管理造成的影响。在大数据时代,物流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来建立一个现代化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全面的甄别,并在原来的基础上,对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行事前和事中的防范,这样才能让企业在大数据时代更好地适应企业的发展。比如:某物流企业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的智能风险控制工具,来提升自身财务风险控制能力。该工具可以收集企业各种财务数据信息,利用机器算法模型,对企业运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做出相应的识别和预警。以数据库中相关指标行业参考值为依据,展开对比分析,以动态专家审计规则对财务数据进行横向纵向综合比较,对企业财务风险进行等级评分,为财务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层提供风险防范控制策略。 五、总结 财务管理是企业的管理基础,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每一环节都离不开财务管理的反映和调控。目前,我国的物流企业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企业管理人员对财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对企业数据安全性保障不够以及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风险难以预测等。以此,对物流企业财务管理所面对的挑战进行了分析,得出企业要注重观念的改变,要加强财务数据安全保障以及对风险的防控,以此为基础,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引用出处 [1]潘耀杭.基于大数据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变革探讨[J].商业观察,2022(16):55-57. [2]李卉一.大数据时代企业财务管理的创新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22(16):139-141. [3]黄艳彬.探究大数据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变革[J].纳税,2021,15(22):110-111. [4]韩同伟.试析物流企业财务风险问题及其防范措施[J].现代营销(上旬刊),2023(03):25-27.DOI:10.19921/j.cnki.1009-2994.2023-03-0025-009. [5]邓永海.大数据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变革措施探讨[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0(16):165-166.DOI:10.13768/j.cnki.cn11-3793/f.2020.1649. 沈阳化工大学 邓光娅 王玲 摘要:随着数字化转型的浪潮席卷全球,企业对数字化人才的需求日益凸显。然而,当前员工数字技能与企业需求之间存在显著的差距,这已成为制约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的关键因素。论文首先分析了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具体需求;其次探讨了员工数字技能的现状,并深入剖析了造成供需差距的原因。为缩小高需求与低技能供给之间的差距,论文提出了两方面的对策:一方面,通过流程化和工具化的方式降低岗位对数字技能的需求标准;另一方面,致力于提升员工的数字技能水平。论文的研究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人才需求问题,以期为推动数字化人才的培养和发展,进而推动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和创新提供帮助。 关键词:数字化转型,流程化,工具化,校企合作 1 引言 在当今这个快速变化的商业环境中,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企业持续掌握竞争和发展主动权的核心要素。企业数字化转型是指企业通过采用和整合数字技术,以改变其业务模式、文化和客户体验的过程。这一过程涉及从传统的业务运作方式向更为动态化、数据驱动和以客户为中心的模式转变。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在于利用创新技术,如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以提高效率、增加灵活性并创造新的价值机会。通过数字化转型,企业不仅能够优化其内部运营,提高效率和生产力,还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满足客户需求,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1]。数字化转型的成功实施为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会,如开辟新的市场渠道、创建新的收入流和优化客户体验。然而,这一转型过程也伴随着重大挑战,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企业对数字技能的高需求与员工现有技能之间的显著差距,成为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必须跨越的一道“鸿沟”。 2 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高需求 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是一个全面的过程,涉及企业的各个方面,从业务流程到客户交互,再到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在这个转型过程中,企业的具体需求可以大致分为以下5个方面。 2.1 业务流程优化与自动化过程中的人才需求 企业的数字化转型,需要实现业务流程的优化和自动化。流程优化涉及对现有业务流程的重新设计和改进,确保所有流程能够充分利用新的数字技术。此外,通过引入自动化软件和工具,如企业资源规划系统、客户关系管理软件和供应链管理系统,企业可以提高操作效率,减少人为错误,降低成本,并提高响应速度。这就要求员工具备与企业所使用的特定技术相关的技能,如数据分析、软件开发、网络安全和云计算等。 2.2 数据驱动决策过程中的人才需求 在数字化时代,数据成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企业需要具备较高的数据收集、处理和分析能力,以支持基于数据的决策制定。这包括对大数据技术的投资,如数据仓库、数据湖和分析工具,以及开发能力,以从数据中提取洞察力,并将这些洞察力转化为具体行动。这就要求员工,特别是管理层,具备数据素养,能够理解数据分析结果,并将这些洞察应用到决策过程中。 2.3 客户体验数字化过程中的人才需求 提升客户体验是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一个关键部分。企业需要通过网站、移动应用、社交媒体平台等数字渠道与客户互动,提供个性化和无缝的购物体验。这涉及对前端技术的投资,如网页设计、移动应用开发和数字营销策略的制定。这就要求员工具备客户服务和数字营销的技能,以提供优质的客户体验,并通过数字渠道有效地与客户沟通。 2.4 产品与服务创新过程中的人才需求 数字化转型要求企业能够利用数字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这可能包括开发新的数字化产品,如基于云平台的服务和应用,或者通过数字技术改进传统产品和服务,如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产品智能化[2]。这就要求员工具备创新思维,能够不断探索如何利用数字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同时,员工的适应性也非常重要,因为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要求员工能够快速学习和适应新工具和新平台。 2.5 保证安全性与合规性过程中的人才需求 随着企业越来越依赖数字技术,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成为一项重要需求。企业需要确保自身的技术系统是安全的,能够抵御网络攻击,并且符合相关的数据保护法规和标准。鉴于安全性和合规性的重要性,员工需要具备基本的信息安全知识,能够识别潜在的安全威胁,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总之,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广泛且多样,涉及企业运营的各个方面。为了满足这些需求,员工不仅需要掌握与其直接职责相关的技术技能,还需要具备一系列跨领域的能力,包括数据素养、客户导向技能、创新性和适应性以及安全意识。 3 员工数字技能现状及原因分析 3.1 员工数字技能现状 当前,员工数字技能通常表现为对新兴技术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包括数据分析、云计算、人工智能、机器学习、高级数字营销策略等方面。同时,除了这些硬技能之外,员工在软技能方面,如创新思维、适应性学习、跨部门沟通和协作能力等,也存在不小的提升空间[3]。这种现状与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对技能的高需求形成了鲜明对比。 数字化转型的需求涵盖了从技术实施、数据分析、客户体验优化到业务模式创新等多个方面,要求员工不仅具备相关的技术与知识,还需要灵活运用这些技术来解决实际问题。然而,由于教育体系和在职培训计划相对于市场需求存在滞后性,以及企业在技能发展方面的投入不足,员工往往难以满足这些复杂多变的需求。 3.2 原因分析 第一,教育体系滞后。当前的教育体系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未能与快速发展的技术趋势同步,导致新进入职场的员工缺乏必要的数字技能。 第二,技术快速变化。数字技术的快速变化使得即便是经验丰富的员工也难以跟上最新的技术发展,特别是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领域。 第三,在职培训不足。许多企业在员工技能发展方面投入不足,缺乏系统的在职培训计划,无法保证员工技能的持续更新。 第四,变革管理不力。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一些企业未能有效管理变革,导致员工对新技术的接受度和适应能力不足,扩大了技能差距。 第五,文化和心态因素。企业文化和员工心态也会对技能发展产生影响。在一些组织中,抵抗变化的文化和不注重持续学习的心态限制了技能提升的可能性。 4 高需求与低技能供给之间的“减差”措施 随着数字化转型在全球范围内的加速推进,员工技能与企业需求之间的差距逐渐显现,并成为许多组织面临的重大挑战。这种差距不仅限制了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潜力,也影响了其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的持续成长和创新能力。如何缩小二者之间的差距,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4.1 降低岗位需求标准 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面对员工技能与岗位需求之间存在的巨大差距时,采取策略降低岗位标准似乎是一种逆流而行的做法。然而,通过对工作流程和工具的优化,实际上可以提高整体效率,同时,减轻员工在特定技能上的压力,从而间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以下是两种有效策略:流程化和工具化。 4.1.1 流程化:简化工作流程 流程化的核心思想是对企业的业务流程进行简化和标准化,借鉴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可通过研究和优化每一个工作环节的数字化转型来提高效率。在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这种方法不仅限于传统的生产线作业,也适用于办公室工作和服务流程。 通过将一个复杂的数据分析任务拆解为几个简单的步骤,并为每个步骤制定明确的数字化操作指南和标准,即使是没有深厚数据分析背景的员工也能够完成特定的任务。这种方法不仅降低了对个人技能的依赖度,也使工作流程更加高效和可控。通过将复杂的工作流程拆分为更小、更容易管理的任务,企业可以降低对员工高级数字技能的需求。 4.1.2 工具化:开发辅助性数字工具 工具化策略着重于开发和部署各种数字工具和应用程序,以帮助员工更高效地完成工作。这些工具的设计通常考虑到用户友好性,且易于学习和使用,从而减少了对员工高级数字技能的直接需求。应用智能匹配分析工具、自动化软件和AI驱动的决策辅助系统都是工具化策略的典型例子。 智能匹配分析工具可以自动分析客户数据和产品信息,为销售人员提供匹配客户需求的产品建议。这种工具的使用减轻了销售人员需要深入了解每一款产品详细信息的压力,使他们能够专注于与客户的沟通和关系建设。 自动化软件,如自动报告生成器、电子邮件营销工具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可以减少手动数据录入和分析的需要,从而释放员工的时间,让他们可以专注于更有价值的任务。 AI驱动的决策辅助系统能够提供基于数据的洞察和建议,帮助决策者作出更加明智的决策,而不需要每个决策者都具备较高的数据分析技能。 通过流程化和工具化,企业不仅能够降低对员工高级数字技能的需求,也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并提高客户满意度。这些策略的实施需要企业领导层的支持和投入,包括对流程优化和新工具开发的投资,以及确保员工能够获得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以适应新的工作方式。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可以在数字化转型的道路上更加稳健地前进,同时,为员工提供一个更加包容和多元的工作环境。 4.2 提升员工数字技能 提升员工技能,特别是在数字技能方面,是企业实现成功的数字化转型的关键因素。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对员工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这就需要在社会整体和企业个体层面上采取积极措施来提升员工的数字能力。以下从长期养成和短期培养出发,给出两种策略:通过教育体系和终身学习机会提高社会整体的数字技能,以及通过校企合作进行订单式培养。 4.2.1 长期养成:整体提升社会数字能力 社会整体的数字能力提升需要教育体系的全面融合和更新,以及终身学习的支持和鼓励。这不仅涉及传统的学校教育,还包括职业培训、在线学习平台和公共教育计划。 第一,教育体系的更新。基础教育阶段应将数字素养和技能培训纳入课程体系,让学生从小学习和理解数字技术的基本概念和应用。高等教育机构应与行业趋势保持同步,更新课程内容,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第二,提供终身学习机会。鼓励终身学习的文化对于提升社会整体的数字能力至关重要。政府和企业可以共同推动相关工作开展,提供多样化的学习资源,如在线课程、研讨会和工作坊,以及财政上的激励措施,如学习津贴和税收优惠,鼓励个人不断更新自己的技能。 第三,启动公共教育计划。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可以发起公共教育计划,特别是针对边缘群体和老年人,提供基本的数字技能培训,确保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够在数字化时代获得发展的机会。 4.2.2 短期培养:开展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模式通过直接响应企业的具体需求,为企业定制化培养所需的人才,不仅能够缩短学生从学校到职场的过渡期,还能够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一,需求导向的课程设计。企业可以与教育机构合作,共同设计课程和培训项目,确保教育内容符合行业需求和未来趋势。这种合作模式使学生能够学习最前沿的知识和技能,同时,为企业培养合格的未来员工。 第二,增加实践和实习机会。通过校企合作,学生可以获得宝贵的实践机会,包括实习、工作坊和项目合作等。这些实践机会不仅能够增强学生的职业技能,还能够帮助他们建立职业网络,增加就业机会。 第三,建立持续的合作关系。校企合作不应仅限于短期项目或单一课程的合作,而应该建立长期、持续的合作关系。通过定期的沟通和反馈,企业和教育机构可以不断调整和优化合作内容,以适应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 第四,推进资源共享。企业可以与教育机构共享资源,包括专业知识、行业数据、最新技术设备[4]和研发成果等。这种资源共享不仅能够提升教育质量,还能够加速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和推广,促进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五,建立健全评估与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评估与反馈机制是校企合作成功的关键[5]。双方应定期评估合作成效,包括学生的学习进展、实习表现和毕业后的就业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合作策略和培养计划。 通过实施上述策略,社会整体的数字能力得以提升,同时,企业也能通过校企合作,更加有效地解决即时的人才需求,为数字化转型和未来发展储备关键人才。这种双向促进的模式不仅加强了企业与教育机构之间的联系,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加丰富和实用的学习机会,促进了社会整体人才素质的提升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5 结语 总而言之,虽然数字化转型面临诸多挑战,但通过有效的策略实施,企业能够在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中抓住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需要采取综合性策略,不仅关注技术和流程的优化,也要重视员工的持续学习和成长,从而构建支持创新和适应发展的组织文化。此后,企业不仅能够提升员工的技能和素质,还能够增强其在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的适应性和竞争力。长期来看,这将为企业带来更高的员工满意度、更强的创新能力和更稳定的业务增长。 参考文献: [1]申渊源,朱宏博,乔志林.数字经济、数字化转型与企业核心竞争力[J].西安财经大学学报,2024,37(2):72-84. [2]陈德球,张雯宇.企业数字化转型与产品市场竞争地位[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77(2):118-131. [3]朱仁宏,贺思涵,谢锐芬.人才管理数字化转型的应用路径——以W公司人才管理数字化建模为例[J].科技管理研究,2023,43(15):208-217. [4]韩超,陈保启.高等教育发展何以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上市公司数据的实证分析[J].高校教育管理,2024,18(2):27-41. [5]阎琨,段梦涵.国际高等教育数字化变革模式及其对我国数字化拔尖人才培养的启示[J].教育发展研究,2024,44(3):1-10. 作者简介:夏岩(1986-),女,河南新乡人,副教授,从事高等教育、工商管理研究。 黑龙江科技大学、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夏岩 内部资料 未经许可 不可公开引用 Copyright © 1998-2024 DR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国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