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价快速上涨,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明确将其列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的第八部分明确提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是党代会报告中第一次专门提及住房保障制度,更是第一次谈到保障方式和保障对象,表明了我国政府对民生的关注和对民意的尊重。11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发表演讲答问时明确指出,“政府的职责最重要的是要搞好廉租房,让那些买不起房或者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能够租得起房、住得上房”,这就使廉租房建设成为了政府的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
12月3日至5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2008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这表明了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已经有了重大调整…… |